中國保健協會章程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本團體個人會員于有社會影響力的保健行業管理者、專業人員、科技工作者和單位會員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凡生產經營、研究開發保健相關產品的企業、事業單位可申請成為本團體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愿;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會員入會實行注冊制。會員申請加入本團體時,應當按照本團體的要求進行登記注冊。
(四)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六)要求本團體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的權利;
(七)享受本團體提供的各項咨詢服務的權利;
(八)對本團體給予的紀律處分有聽證、陳述和申訴的權利。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團體章程、行規行約;
(七)服從本團體的監督與管理,接受本團體的檢查與協調;
(八)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討論提交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