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湖北省美發美容協會報道,法規:這些新法規明天起和你很有關 ,具體內容如下:
如果你是教師、公務員,12月1日以后去應聘直銷企業,就可能被拒絕;買滿1200元的進口化妝品,送給你價值780元的護膚7件套中,卻沒有中文標識和生產日期,你可以直接向質監局投訴;想買某些藥品,面對藥店店員卻覺得難以說出口,直接上網會更方便……從12月1日開始,將有一批和你的生活直接相關的法律法規開始正式實施。
不得招募教師、學生為直銷員 暴富神話不會在直銷中產生
什么人將被禁止從事直銷?即將于12月1日起實施的《直銷管理條例》對此作出了相關規定。《條例》明確規定,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招募未滿18周歲的人員、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全日制在校學生、教師、醫務人員、公務員、現役軍人、直銷企業的正式員工、境外人員及法律以及法規規定不得從事兼職的人員為直銷員。《條例》規定,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可以招募直銷員,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招募直銷員。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招募直銷員應當與其簽訂推銷合同。
由于《直銷管理條例》明確禁止了多層次經營和團隊計酬,并且規定了推銷員30%的計酬上限,明確了產品標價,因此,依靠拉人頭或是推銷員肆意抬高價格而獲取高額報酬的行為也將會被杜絕。
點評:向朋友、熟人直銷產品,有很多人也借職務之便向家長、關系戶推銷,這是直銷隊伍中最常見的現象,也因此帶來很多社會問題。在國內直銷體系還不完善的情況下,不讓一部分特定人員去做直銷員,是更多地考慮到社會的穩定。
在新實施的《直銷管理條例》下,從事直銷也將不可能出現“暴富”神話。在一段時期內,直銷營銷模式一度演變成為一些從業人員不再推銷產品,而是以發展下線、收取入門費為最終目的的拉人頭式的傳銷行為,其中不乏有獲利者,但這種暴富卻是建立在多數人財產受到損失甚至是傾家蕩產,引發社會矛盾的基礎之上的。
進口化妝品贈品也要有中文標識
大商場里的進口化妝品最常用的促銷方式是滿就贈幾件套,不過,讓一些消費者為難的是,拿回家的許多護膚小樣上,都是一堆的英文或法文,具體生產日期也沒有標明。《浙江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將于12月1日起實施,明確規定,商家不得將無中文標識的產品作為贈品與獎品。如違反規定,除了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的獎品或贈品外,還將處以獎品或贈品貨值金額50%以下的罰款。
這一《條例》規定從下月起,禁止生產與銷售超過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產品;虛假標注生產日期、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產品;不符合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的地方標準的產品以及偽造、冒用產品質量檢驗檢測證明的產品。此外,今后商家在銷售進口產品時,必須要用中文注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名與廠址。另外,商家在對產品質量有瑕疵但符合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的產品,必須在產品或者包裝的明顯部位清晰標明“處理品”、“殘次品”等字樣,并以產品說明書或者店堂、柜臺等能為消費者知悉的方式說明產品的瑕疵或者實際質量狀況后,方可出廠或者銷售。
部分網上藥店開禁
從今年12月1日開始,根據國家藥監局公布的《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可以在互聯網上為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機構及個人提供藥品交易。
需要從事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企業,必須經過審查驗收并取得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機構資格證書,并在其網站首頁顯著位置標明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機構資格證書號碼。另外,還必須通過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電信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企業進行交易。根據該規定,向個人消費者提供網上藥品交易服務的企業,只能在網上銷售本企業經營的非藥,同時不得向其他企業或者機構銷售藥品。這一方面是為了引導消費者正確購買藥品,另一方面是為了防止網絡成為假藥的傾銷場所。
點評:由于藥品的特殊性質,國家藥監局一度禁止網上藥品經營活動。但事實上,網上藥品交易由來已久,搜索網上藥店,能找到上萬個。其中既有連鎖藥店、單體藥店,也有“健康類門戶”網站,絕大多數網站是在直接售藥。業內人士表示,國家有針對性地放開網上藥店審批制度是遲早的事情,這也是互聯網發展和老百姓的需要決定的。對于那些有經營資質和正規銷售體系的網上藥店來說,這是件好事情,但還要看具體政策落實的情況。
低價自行車慎買
《自行車要求》國家標準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自行車的性要求進一步提高。該標準將包含自行車及其零部件的設計、組裝及試驗方面的與性能要求,部分自行車的使用和保養原則也包含在內。在制動系統方面還特別規定了每輛自行車應裝有兩個制動系統,一個制動前輪,一個制動后輪。
點評:100多元就能買一輛自行車,但是用了沒多長時間,就得不斷去修理。如果按照《自行車要求》國家標準,市場上大批的低價自行車就很難達標。國家質檢總局曾在今年6月對天津、江蘇、上海、浙江、廣東等5個省、直轄市的65種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產品進行監督抽查,結果表明,自行車的抽樣合格率僅為66.7%,主要問題是設計和制造缺陷,偷工減料現象嚴重。
一人可享3次教育儲蓄免稅
12月1日開始實施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實施辦法》強調,開立教育儲蓄的對象必須是在校小學4年級(含4年級)以上學生;享受免征利息稅優惠政策的對象,必須是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的在校學生,其在就讀全日制高中(中專)、大專和大學本科、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的3個階段中,每個學習階段可分別享受一次兩萬元教育儲蓄的免稅和利率優惠。也就是說,一個人最多可以享受3次優惠。儲戶若在2005年12月1日前支取教育儲蓄,需憑存折和學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的學生身份證明,一次支取本金和利息。若在12月1日后支取,那提供的證明就必須變成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省級國家稅務局統一印制、由所在學校開具的“證明”。
點評:因為可以借這個途徑免稅,有的人手頭上會有10多張教育儲蓄存折,只要在學校找到關系,很容易開出證明,導致一部分不符合條件的儲戶以此“享受”教育儲蓄的優惠。但是,此規定一出,最近杭州一些銀行網點排隊顯得比以往更長了,搶在12月1日前支取,免得提供不了合法的證明,仍需交付利息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