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我國化妝品檢驗強制性標準是《化妝品衛生標準》(GB7916-87),GB7916-87主要控制化妝品的重金屬和微生物指標。標準中禁用、限用重金屬明細列表如下:
禁用:
禁用列表168項:汞和(化妝品組分中限用防腐劑中的汞化合物除外);
禁用列表第181項:苯磺酸鈷
禁用列表第200項:金鹽類;
禁用列表第201項:放射性物質;
禁用列表第203項:釹和釹鹽類;
禁用列表第252項:鋇鹽類(硫酸鋇、硫化鋇、用于色淀和原料的不溶性鋇鹽除外);
禁用列表第265項:砷及砷化合物;
禁用列表第269項:鉛及鉛化合物(用于染發劑的醋酸鉛除外);
禁用列表第270項:鈹及鈹化合物
禁用列表第271項:鉈及鉈化合物
禁用列表第283項:硒及硒化合物(用于頭發的二硫化硒除外)
禁用列表第284項:鉻、鉻酸及其鹽類
禁用列表第313項:銻及銻化合物
禁用列表第345項:碲及碲化合物
禁用列表第347項:鎘及鎘化合物
限用:
限用列表第4項:二硫化硒,允許濃度0.5%,用于香波中作去屑劑;
限用列表第12項:水溶性鋅鹽,允許濃度1%(以鋅計),
對羥基苯磺酸鋅和吡啶硫酮鋅除外。
限用列表第33項:氟化鋁,總氟濃度不超過0.15%(以氟計),用于口腔衛生產品;
限用列表第34項:氟化亞錫,總氟濃度不超過0.15%(以氟計),用于口腔衛生產品;
限用列表第48項:4-羥基苯磺酸鋅,以無水物計不超過6%;
限用列表第51項:硝酸銀,允許濃度4%,用于染睫、眉毛產品;
限用防腐劑列表第1項:硫柳汞,允許濃度是0.007%(以汞計),用于眼部化妝品;
暫用著色劑列表第67項:醋酸鉛,不超過1%(以鉛計),僅用于染發制品
湖南美發美容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