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保健美容美發協會章程》第三條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三條 申請入會的條件:
一、單位會員:凡承認本協會章程的各級地區保健美容美發協(商)會、專業公司和有關研究機構、美容美發專業學校(院、培訓中心),在當地享有較高聲譽的美容美發店(院)、影樓、保健企業、美容美發化妝品經銷商、售后服務單位以及其它有關單位,均可申請入會。
二、個人會員:凡承認本協會章程,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入會。
1、美容師、美發師、按摩師、化妝師,形象設計師、美甲師、美容營銷師、美容管理師、美容導師、美容心理咨詢師、美容營養師、專業教師等行業人員。
2、在當地享有較高聲譽美容、美發化妝品保健企業的經營者;
3、在縣級以上(外省)各類技術比賽或專業理論研討會上獲獎者;
4、熱心保健美容美發化妝品事業的研究人員、教授、藝術家、編輯、記者、醫師和對行業指導有豐富經驗的管理者。
對于熱心保健美容美發化妝品行業事業積極支持協會工作的人士,可由協會常務理事會直接聘請為名譽會員。
第四條 申請入會手續:
凡自愿參加本協會(商會)者,可填寫單位或個人會員入會申請表,經所在地的行業協會(商會)或由當地有關主管部門推薦,均可加入。需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0張,待經本協會同意后,方可成為本協會單位會員或個人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