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企業院店條件:
1、推薦表彰的企業經營年限必須在二年(不含二年)以上;
2、企業注冊資金在10萬以上,年營業額在100萬以上;
3、美容院注冊資金5萬以上,從業人員在10人以上;
4、推薦表彰的企業經營項目和產品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要求,企業經營良性運轉,顧客的投訴率低。滿意度高;
5、推薦企業必須熱愛美容美發化妝品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具有社會責任感,積極為行業做出杰出貢獻;
6、推薦企業必須相關證件齊全,不得有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行為。
二 、個人條件:
1、從事美容美發化妝品行業工作5年以上;
2、無惡意跳槽、惡意競爭現象,無欺騙客戶行為者;在固定單位工作5年以上;
3、提供高級職業資格證書、以往獲獎證書、身份證復印件、所在單位推薦評語、聯盟推薦單位評語、個人簡歷、工作總結、免冠2寸照片5張、生活照片1張、工作照片1張;集體獎需提供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如發現參評者有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論是在評比中還是在評比后,評獎委員會將取消其評資格,其所得獎項將被收回;
5、獲獎者必須親自到場領獎。
三、評獎初選:
由聯盟各成員單位提交參選者相關資料,報至聯盟,聯盟根據評獎要求進行初評。初評后,將各參選者的相關評選資料等交評獎組委會。
四、推薦方法
1、推薦:各省地市行業協(商)會組織、行業企業及業內人士對符合推薦條件的單位和人士進行推薦;
2、自薦:符合條件的企業及人士自行自薦,并按相關要求提供資料。
五、推薦流程
1、報名:各地協(商)會、企業組織或個人填寫“2010美麗中國年度人物推薦表”,并匯同相關文件一同傳真或快遞到聯盟。
2、推薦:由聯盟各成員單位將資料按不同表彰單位分類,提交聯盟,由對各審報資料進行審核,推薦出各表彰候選名單。
六、日程安排
1. 即日起至2011年3月30日為參選個人、企業報名階段,由各地協(商)會推薦本地區各個人和單位到聯盟;
2. 2011年4月1日—4月10日為評定階段,評選委員會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定;
3. 2011年4月15日起向獲獎個人和單位發出獲獎通知;
4. 2011年5月在上海新國際會展期間舉辦頒獎典禮。
全國美容美發化妝品協(商)會聯盟
二〇一一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