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商貿流通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商務部等16個部委《關于開展2011年“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實做好組織協調和開展好商貿流通領域的宣傳工作,推動“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取得實效,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按照國家16部委要求,商貿流通部門是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的組織協調部門。各區縣(自治縣)商貿流通管理部門要把宣傳月活動作為推進誠信經營的抓手,圍繞“誠信興商,放心消費”主題,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協調溝通,發揮好各個職能部門和單位的特點、優勢,多渠道、多形式,加強對誠信興商活動的宣傳。發揮好行業協會的作用,大力在行業內開展誠信興商宣傳。力求把宣傳月活動辦出特色、辦出成效。
二、切實組織好商貿流通領域的宣傳工作
各區縣(自治縣)商貿流通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好商貿流通領域的宣傳活動。一是在方式上,開展誠信興商宣傳進商場、進企業、進社區、進鄉鎮的主題宣傳活動;二是在形式上,可開展專題座談會、研討會、現場咨詢、知識競賽、展覽、發送宣傳短信等活動;三是在城市廣場、步行街、商場、社區、道路周邊等人流密集或人口聚居地張貼宣傳畫、發放宣傳資料和懸掛標語;四是組織、協調有關行業協會,通過集會、懇談等方式加強對會員單位的宣傳和培訓。
三、借助媒介,擴大效果
各區縣商貿流通部門可協調電視、網絡、報紙、電臺、移動通訊商等各種媒介,通過刊載專題文章、新聞報道,制作專題節目、開辟專刊專欄,發放公益廣告和短信形式,拓寬受眾面,擴大宣傳效果。
四、認真做好活動總結
宣傳月活動結束后,各區縣(自治縣)商貿流通管理部門在2011年10月20日前將書面活動總結和附件中《2011年“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統計表》,一并報送市商委(市場秩序處)。逾期或者不報者年終考核將扣分。
聯系人:王欣
電話:63852561
傳真:63854505
郵箱:swsczxc@163.com
附件:商務部等部門關于開展2011年“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的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