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20多年的發展,深圳市目前已有行業協會商會180多家,基本形成了具有特色的行業協會商會群體,成為推動深圳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其成功經驗及做法,對各地行業協會商會的改革具有借鑒和推廣作用。
早在1995年深圳市就出臺了《關于全市性社會團體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要求全市性社會團體逐步實現“人員自聘、工作自主、經費自籌”,在全國率先進行了行業協會商會社會化、市場化的改革。1999年,制定了《深圳特區行業協會條例》,在全國較早地從立法層面明確了行業協會商會的改革原則和思路。2004年,《深圳市行業協會民間化工作實施方案》出臺,進一步確定了行業協會商會民間化、市場化、國際化的改革發展總體思路。同年,市委組織部下發了《關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不再兼任行業協會職務有關問題的通知》,69個行業協會兼職的201名各黨政機關公職人員辭去協會的職務,首先實現了行業協會組織機構的民間化。2006年,成立深圳市民間組織管理局,實現了管理服務資源的優化和整合。2007年6月,深圳市出臺了《深圳市行業協會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了行業協會商會的設立原則、運作模式、治理結構和行為規范,同時制定了《深圳市行業協會設立指引》、《深圳市行業協會綜合考核辦法》,積極推進行業協會商會民間化基礎上的法定化和規范化的發展。今年底,深圳市還將推出《深圳市行業協會法人治理指導準則》,推動行業協會加強法人治理,完善內部治理結構。